昨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学生安全区域情况。
日常教学上,通知要求学校在平时的教学中落实安全教育、日常管理、体育运动、校外活动、公共安全事件、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预防情况。
通知指出,相关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问题,及时做好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指导学校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情况。教育部门及学校健全未成年学生权利保护制度,防范、调查、处理侵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事件,开展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情况。
自12月10日中关村二小一家长发文陈述孩子在学校遭遇同学霸凌以致患上急性应激反应以来,关于校园霸凌的讨论连续多日见诸各大媒体,激起舆论的强烈关注。校园霸凌现象一直存在,那些看不见的伤害,未曾被媒体关注到的事件更不在少数。毫无疑问,校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专项督导文件的效果如何关键还在于学校能否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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